发布时间:2024-10-24 发布机构:巨鹿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90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索引号:jlxnzj/1729734733143
珍惜街路牌,守护出行路,共创文明城
为规范城市地名标志,方便群众出行,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县民政局在城区风清路、黄巾大道、康源街等主要街路进行了地名标志牌补充安装。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擅自设置、拆除、移动、涂改、遮挡、损毁地名标志的,由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和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对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在此,温馨提示广大居民正确使用标准地名,自觉做好地名标志牌的保护,共创文明城建设。
巨鹿县民政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