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灵遂不动产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8 发布机构: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108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索引号:jlxly/1730255195799
继承公告
申请人张灵遂因继承(受遗赠)被继承人(遗赠人)张洪锁的不动产权,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被继承人(遗赠人)张洪锁于2023年1月1日死亡。
2、被继承人(遗赠人)张洪锁的不动产坐落于巨鹿县城新华街东侧。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巨土国用(2000)字第0147号。
3、被继承人(遗赠人)张洪锁的不动产权由张灵遂继承(受遗赠)。
4、除第3项列举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请在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1月7日前)向巨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东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319-4090509
公告单位:巨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