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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灵遂不动产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8  发布机构: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108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索引号:jlxly/1730255195799

继承公告

  

申请人张灵遂因继承(受遗赠)被继承人(遗赠人)张洪锁的不动产权,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被继承人(遗赠人)张洪锁202311日死亡。 

2、被继承人(遗赠人)张洪锁的不动产坐落于巨鹿县城新华街东侧。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巨土国用(2000)字第0147号。

3、被继承人(遗赠人)张洪锁的不动产权由张灵遂继承(受遗赠)。 

4、除第3项列举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请在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117日前)向巨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东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319-4090509

                       

公告单位:巨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10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