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2024年度第4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1 发布机构: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177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索引号:jlxly/1731659629124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巨鹿镇上疃社区、梁园社区及有关农户:
巨鹿县2024年度第4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11月4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858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4.471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858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1月4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4.4714公顷
(二)范围:
面积4.4714公顷,拟征收巨鹿镇上疃社区、巨鹿镇梁园社区(东:上疃社区地、梁园社区地;西:万盛街;南:梁园社区地、黄巾大道;北:梁园社区地)的土地。
(三)用途: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拟开发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9日。
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julu.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巨鹿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