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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村乡关于印发 《堤村乡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 题专项整治工作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3  发布机构:堤村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72  字体:[  ]

体裁分类: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jlxdcx/1734075687236

按照《关于在集中整治中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及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堤村乡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堤村乡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如下:

为持续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集中整治农村基层腐败和不正之风,巩固好、维护好、发展好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根据中央及省、市工作安排,自即日起到9月底,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措施。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的要求和中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根据省专项整治视频会议精神,以近年来全县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和农村集体资产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成果为基础,聚焦当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抓住关键环节,开展集中整治,推进重点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长效机制,充分保障农村集体资产规范化运行。

二、重点任务

立足我乡2020年-2022年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2023年全乡农村集体资产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成果,重点围绕农村集体资金、资源、资产管理和“三资”监管方面不规范问题,深入开展排查。对排查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的要继续抓好整改,对于近期出现的新问题,集中排查整治。6月全面排查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动态管理、对账销号,7月底前完成突出问题整改。

(一)整治资金管理方面不规范问题。主要是在财务会计管理方面存在的侵占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套取集体资金,公款私存、坐收坐支、设“小金库”、搞“账外账”、违规发放补贴,白条入账、虚假列支,以借款、垫资、合作经营等名义故意长期拖欠或变相占用集体资金,违规出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分配不规范等问题。

(二)整治资源管理方面不规范问题。主要是在集体资源管理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经济合同管理不规范,不签订合同或签署不完全合同,不及时缴纳合同约定价款,超长期发包、超低价发包等问题。

(三)整治资产管理方面不规范问题。主要是违规发包、出租、售卖集体资产,在工程项目管理中虚假招标投标、围标串标以及“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未规范管理和处置、无偿占用集体资产从事营利活动造成集体资产严重流失等问题。

(四)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方面不规范问题。主要是“三资”监管制度不健全,未规范履行民主程序、不进行或虚假进行公开公示,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个人债务转嫁集体以及因违规吃喝、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债务,行政推动或引导村集体以举债方式购买理财产品或投入平台公司等经营方式的问题。

三、方法措施

(一)成立工作专班全面排查。乡级排查和村级自查同步进行。乡级成立以乡党委书记和乡长为组长、各片区片长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成立一个工作专班,进行全面检查,专班成员由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和乡村财乡管会计组成。各村要组织开展自查。

(二)查找漏登扶贫资产。将“防返贫监测系统”和“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进行大数据比对,对十八大以来形成的扶贫资产进行逐一核对,对应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扶贫资产进行全面核查,对应纳未纳的扶贫资产,查明原因,全部确权登记、及时入账,确保不出现“体外循环”的项目资产。

(三)规范完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立足近年来年我乡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成果,对清理规范后的村集体经济合同履行情况、长效管护机制运行情况及2022年11月份以来新签订的集体经济合同及近年来产生的新问题,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回头看”。对超长期、超低价、不规范等三类问题进行清理整顿,重点纠正未经民主程序、未签订书面合同、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价款等问题。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数字化管理行动,将各类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信息录入农村集体资产监管运营平台,实施动态管理。

(四)推进集体“三资”数字化管理。做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运营平台与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对接工作,及时推送相关数据。加快形成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信息、成员动态管理、股份权益保障、资产管理运营、财务核算监督、流程线上审批、产权流转交易、财务公开等为一体的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体系,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数字赋能”。

(五)持续强化农村集体财务审计监督。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将债务管理、集体经营性收入情况等作为重点审计内容,认真落实“三审一谈”常态化制度,原则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至少达到“五年一审”,2024年要完成20%村的审计。探索实施网络审计,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方式。进一步发挥好乡镇在遏制农村集体经济腐败中的关键作用。

(六)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加强基层农经管理队伍建设,要借助本次专项整治,积极充实基层农经队伍,维持基层队伍稳定性,确保有人干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账务乡委托代理制,稳步提升会计核算专业化水平。

(七)健全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堤村乡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堤村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等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有关制度文件,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行使对农村集体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健全完善财务收支、财务计划、开支审批、票据管理以及资产资源清查、台账登记、价值评估、经营、处置以及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收益分配、股权管理等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八)不断规范集体产权流转交易行为。进一步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完善交易规则。农村集体各类资产资源流转及再流转,必须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公开交易,未经市场交易,不得入账核算,防止暗箱操作。不断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功能,以建设综合性流转交易平台为目标,规范信息发布、资产评估、招标拍卖、登记过户、资料归档等流程,保障集体收益最大化和供求双方利益最大化。

(九)充分发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认真执行《河北省村务公开条例》中对农村集体财务公开的规定,建立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履行“四议两公开”等民主程序。乡级督促指导财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对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情况、有关账目以及涉及成员切身利益的财务事项,实行每月一公开,重大事项随时公开。各村要通过阳光公开板块、村级事务公开平台、村民微信群等新媒体拓宽公开方式,接受全体成员监督,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财务活动和财务成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把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人员,扎实做好专项整治期间各项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要按照“乡级负责、村级整治”的原则,压实各级责任。乡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和问题自查,勇于负责,主动作为,真抓真干。村级要按照要求整改到位,整改问题要公开公示并建立台账。

(三)加强工作协同。活动期间严格遵守相关要求,乡纪委进行介入并督促各村严格按照整治措施开展工作。活动结束后根据各村排查整改成效进行评比排名,最终排前三名的村进行相应红榜奖励,后三名的村进行黑榜惩戒。涉嫌违法违纪的及时移交乡纪委处理,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