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2024年度第13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6 发布机构: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207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索引号:jlxly/1734399051494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小吕寨镇白家寨社区、屯里村及有关农户:
巨鹿县2024年第13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12月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127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8813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127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8813
(二)范围:面积1.8813公顷,拟征收小吕寨镇白家寨社区0.0997公顷(东:金鑫动力,西:河北治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南:河北治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元泽路,北:河北治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拟征收小吕寨镇屯里村1.7816公顷(东:屯里村地,西:河北百业通物流有限公司,南:冠晔路桥,北:屯里村地)的土地。
(三)用途: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1号地拟开发用途为科研用地,2号地拟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3日。
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julu.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巨鹿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