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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2024年度第13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6  发布机构: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207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索引号:jlxly/1734399051494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小吕寨白家寨社区屯里村及有关农户:

巨鹿2024年第13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1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127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8813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127

(三)批准时间:2024127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8813

(二)范围:面积1.8813公顷,拟征收小吕寨镇白家寨社区0.0997公顷(东:金鑫动力,西:河北治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南:河北治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元泽路,北:河北治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拟征收小吕寨镇屯里村1.7816公顷(东:屯里村地,西:河北百业通物流有限公司,南:冠晔路桥,北:屯里村地)的土地。

(三)用途: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1号地拟开发用途为科研用地,2号地拟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1216日至20241223日。

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julu.gov.cn

四、工作安排

巨鹿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4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