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巨鹿人民政府网站

巨鹿县2024年度第27批次建设用地转用土地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2  发布机构: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95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索引号:jlxly/1736236358507

 

巨鹿县人民政府

转用土地预公告

 

巨鹿东马庄社区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巨鹿2024年度第27批次建设用地(1-8号地)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转用巨鹿东马庄社区范围内0.9149公顷,位于东马庄社区地以东,东马庄社区地以西,东马庄社区地以南,东马庄社区地以北的土地,面积约0.914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转用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农村住宅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115日开始,由巨鹿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1022日至2024115。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julu.gov.cn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41022

 

巨鹿县人民政府

转用土地预公告

 

巨鹿菜园社区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巨鹿2024年度第27批次建设用地(9号地)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转用巨鹿菜园社区范围内0.0224公顷,位于菜园社区以东,菜园社区以西,菜园社区以南,菜园社区以北的土地,面积约0.022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转用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农村住宅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115日开始,由巨鹿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1022日至2024115。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julu.gov.cn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41022

巨鹿县人民政府

转用土地预公告

 

巨鹿小马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巨鹿2024年度第27批次建设用地(10号地)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转用巨鹿小马庄村范围内0.0212公顷,位于小马庄村地以东,小马庄村以西,小马庄村地以南,小马庄村地以北的土地,面积约0.021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转用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农村住宅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115日开始,由巨鹿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1022日至2024115。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julu.gov.cn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41022


巨鹿县人民政府

转用土地预公告

 

巨鹿老马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巨鹿2024年度第27批次建设用地(11号地)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转用巨鹿老马庄村范围内0.0367公顷,位于老马庄村地以东,老马庄村地以西,老马庄村地以南,老马庄村地以北的土地,面积约0.036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转用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农村住宅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1022日开始,由巨鹿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1022日至2024115。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julu.gov.cn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41022


 

 

 

巨鹿县人民政府

转用土地预公告

 

巨鹿小屯头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巨鹿2024年度第27批次建设用地(12号地)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转用巨鹿小屯头村范围内0.0105公顷,位于小屯头村地以东,小屯头村地以西,小屯头村地以南,小屯头村地以北的土地,面积约0.0105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转用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农村住宅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115日开始,由巨鹿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1022日至2024115。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julu.gov.cn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4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