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2024年度第27批次建设用地转用土地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2 发布机构: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95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索引号:jlxly/1736236358507
巨鹿县人民政府
转用土地预公告
巨鹿镇东马庄社区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巨鹿县2024年度第27批次建设用地(1-8号地)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拟转用巨鹿镇东马庄社区范围内0.9149公顷,位于东马庄社区地以东,东马庄社区地以西,东马庄社区地以南,东马庄社区地以北的土地,面积约0.914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转用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农村住宅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1月5日开始,由巨鹿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5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julu.gov.cn。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2日
巨鹿县人民政府
转用土地预公告
巨鹿镇菜园社区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巨鹿县2024年度第27批次建设用地(9号地)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拟转用巨鹿镇菜园社区范围内0.0224公顷,位于菜园社区以东,菜园社区以西,菜园社区以南,菜园社区以北的土地,面积约0.022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转用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农村住宅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1月5日开始,由巨鹿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5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julu.gov.cn。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2日
巨鹿县人民政府
转用土地预公告
巨鹿镇小马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巨鹿县2024年度第27批次建设用地(10号地)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拟转用巨鹿镇小马庄村范围内0.0212公顷,位于小马庄村地以东,小马庄村以西,小马庄村地以南,小马庄村地以北的土地,面积约0.021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转用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农村住宅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1月5日开始,由巨鹿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5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julu.gov.cn。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2日
巨鹿县人民政府
转用土地预公告
巨鹿镇老马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巨鹿县2024年度第27批次建设用地(11号地)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拟转用巨鹿镇老马庄村范围内0.0367公顷,位于老马庄村地以东,老马庄村地以西,老马庄村地以南,老马庄村地以北的土地,面积约0.036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转用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农村住宅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0月22日开始,由巨鹿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5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julu.gov.cn。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2日
巨鹿县人民政府
转用土地预公告
巨鹿镇小屯头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巨鹿县2024年度第27批次建设用地(12号地)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拟转用巨鹿镇小屯头村范围内0.0105公顷,位于小屯头村地以东,小屯头村地以西,小屯头村地以南,小屯头村地以北的土地,面积约0.0105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转用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农村住宅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1月5日开始,由巨鹿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5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julu.gov.cn。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