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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2024年第23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02  发布机构: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156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索引号:jlxly/1736236797026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巨鹿木匠庄社区梁园社区及有关农户:

巨鹿2024年第23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1224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390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6.195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390

(三)批准时间:20241224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6.1950公顷

(二)范围:面积6.1950公顷,拟征收巨鹿镇木匠庄社区2.8267公顷、巨鹿镇梁园社区3.3683公顷(东:万盛街,西:建设街,南:河北垣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巨鹿县人力资源市场、巨鹿县人口文化园,北:木匠庄社区地、梁园社区地)的土地。

(三)用途: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拟开发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12日至2025110日。

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julu.gov.cn

四、工作安排

巨鹿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