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2024年第23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02 发布机构: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156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索引号:jlxly/1736236797026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巨鹿镇木匠庄社区、梁园社区及有关农户:
巨鹿县2024年第23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12月24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390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6.195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390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24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6.1950公顷
(二)范围:面积6.1950公顷,拟征收巨鹿镇木匠庄社区2.8267公顷、巨鹿镇梁园社区3.3683公顷(东:万盛街,西:建设街,南:河北垣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巨鹿县人力资源市场、巨鹿县人口文化园,北:木匠庄社区地、梁园社区地)的土地。
(三)用途: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拟开发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10日。
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julu.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巨鹿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