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北部新区地下综合管廊及配套道路建设项目二期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9 发布机构: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87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索引号:jlxly/1736333150675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巨鹿镇上疃社区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巨鹿县北部新区地下综合管廊及配套道路建设项目二期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巨鹿镇上疃社区(东:东安街,西:上疃社区地,南:上疃社区地,北:上疃社区地)的土地,面积约2.8801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巨鹿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巨鹿县北部新区地下综合管廊及配套道路建设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巨行审〔2021〕0118 号),用于巨鹿县北部新区地下综合管廊及配套道路建设项目二期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9月25日开始,由巨鹿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25日。本公告
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9日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巨鹿镇柴尚庄社区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巨鹿县北部新区地下综合管廊及配套道路建设项目二期建设用地(2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巨鹿镇柴尚庄社区(东:定魏线,西:上疃社区地,南:上疃社区地、东安街、梁园社区地、东韩庄社区地、柴尚庄社区地,北:上疃社区地、东安街、梁园社区地、东韩庄社区地)的土地,面积约0.279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巨鹿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巨鹿县北部新区地下综合管廊及配套道路建设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巨行审〔2021〕0118 号),用于巨鹿县北部新区地下综合管廊及配套道路建设项目二期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9月25日开始,由巨鹿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25日。本公告
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9日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巨鹿镇东韩庄社区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巨鹿县北部新区地下综合管廊及配套道路建设项目二期建设用地(2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巨鹿镇东韩庄社区(东:定魏线,西:上疃社区地,南:上疃社区地、东安街、梁园社区地、东韩庄社区地、柴尚庄社区地,北:上疃社区地、东安街、梁园社区地、东韩庄社区地)的土地,面积约0.789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巨鹿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巨鹿县北部新区地下综合管廊及配套道路建设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巨行审〔2021〕0118 号),用于巨鹿县北部新区地下综合管廊及配套道路建设项目二期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9月25日开始,由巨鹿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25日。本公告
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9日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巨鹿镇梁园社区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巨鹿县北部新区地下综合管廊及配套道路建设项目二期建设用地(2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巨鹿镇梁园社区(东:定魏线,西:上疃社区地,南:上疃社区地、东安街、梁园社区地、东韩庄社区地、柴尚庄社区地,北:上疃社区地、东安街、梁园社区地、东韩庄社区地)的土地,面积约1.591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巨鹿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巨鹿县北部新区地下综合管廊及配套道路建设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巨行审〔2021〕0118 号),用于巨鹿县北部新区地下综合管廊及配套道路建设项目二期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9月25日开始,由巨鹿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25日。本公告
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9日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巨鹿镇上疃社区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巨鹿县北部新区地下综合管廊及配套道路建设项目二期建设用地(2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巨鹿镇上疃社区(东:定魏线,西:上疃社区地,南:上疃社区地、东安街、梁园社区地、东韩庄社区地、柴尚庄社区地,北:上疃社区地、东安街、梁园社区地、东韩庄社区地)的土地,面积约0.728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巨鹿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巨鹿县北部新区地下综合管廊及配套道路建设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巨行审〔2021〕0118号),用于巨鹿县北部新区地下综合管廊及配套道路建设项目二期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9月25日开始,由巨鹿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25日。本公告
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