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开 征 选 !
发布时间:2025-03-11 发布机构:苏营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索引号:jlxsyx/1742196673434
巨鹿县商务局
关于征选2025年第三批家电以旧换新、数码购新承办单位的通知
按照河北省商务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河北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2025年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和邢台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购新承办单位动态管理的通知》要求,我县公开征选2025年第三批家电以旧换新、数码购新承办单位,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5年3月10日-3月12日
二、工作要求
(一)承办单位须信誉良好、财务制度规范、依法纳税,能够承受政府补贴兑现等待时间,同意先行垫付补贴资金。
(二)具有规范的销售、配送等管理制度及服务能力,有完善的进销存管理机制,能提供进行数据查询、统计、导出、监管、清算及对账等电子台账。
(三)签订承诺书,做到诚信、规范经营;不得通过虚开发票、明买暗退、合谋套补等手段骗取财政补贴;不增设享受补贴政策不合理的附加条件。
(四)配合市场监管、商务、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核查。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材料整体盖骑缝章)。全套盖章纸质申报材料须扫描PDF电子版一并提交。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二)申报单位应于2025年3月12日17:00前按要求向县商务局提交并送达申报材料,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三)县商务局对申报单位资料进行审核,实地核查企业各类硬件软件服务条件,研究确定参加活动的承办企业,对符合条件的承办单位出具推荐函,并报市商务局。
(四)市商务局汇总确认承办单位,将名单向社会公示。承办单位资格有效期与活动政策实施期一致。
附件:1.2025年河北省(邢台市)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承办单位申报条件与申报资料清单
2.2025年河北省(邢台市)3C以旧换新活动承办单位申报条件与申报资料清单
咨询电话:0319-4325011、0319-4325010
巨鹿县商务局
2025年3月10日
一、申报条件
(一)从事家电销售业务,能够守法经营、诚信经商、经营状态良好且成长性较强的企业(线上平台或线下实体门店)。原则上只能申报参加线上或线下一种模式的补贴活动。线上平台企业申报参加线上补贴活动须具备能与全省统一平台进行联通的条件。
(二)具备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核销条件,能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具备与全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平台对接的能力。
(三)能够承受政府补贴兑现等待时间,具备补贴垫资能力和及时退回补贴资金能力。具备对符合活动条件的销售订单进行补贴资金垫付能力。对退货的补贴商品,能在3个工作日内将所退商品的补贴款退回补贴活动平台资金账户。
(四)自身或通过合作,具备家电上门回收能力,能够进行空调等安装类家电的拆除作业。
(五)具备完善的后台订单管理系统和开具电子发票的能力。具有规范的销售、配送等管理制度及服务能力,有完善的进销存管理机制,能提供进行数据查询、统计、导出、监管、清算及对账等电子台账。
(六)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
(七)承办单位要指定专人或组建专业团队负责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做好补贴活动政策宣传;能及时妥善处理好消费者咨询和投诉。
(八)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申报资料清单
(一)2025年河北省(邢台市)家电以旧换新承办单位申请表;
(二)2025年河北省(邢台市)家电以旧换新承办单位销售网点统计表;
(三)2025年河北省(邢台市)家电以旧换新承办单位承诺书;
(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五)商户信用报告(营业执照为法人的,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营业执照为个体工商户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下载)(2025年3月查询结果);
(六)进销存订单管理系统显示承办单位名称和产品信息的页面截图(可分开提供);
(七)企业2024年完税证明或不欠税证明;
(八)营业场所彩色照片2张(店面、店内各1张);
(九)品牌企业授权书(或代理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县市区查验后归还,复印件入册);说明:(1)授权书中被授权方写单位名称,不能写个人。(2)代理协议中的甲乙双方也是写单位名称。
(十)与有资质的家电回收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回收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一、申报条件
(一)从事3C产品销售业务,获得3C产品品牌商授权书,且守法经营、诚信经商、经营状态良好且成长性较强的企业。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推荐。
(二)具备完善的进销存订单管理系统和开具电子发票的能力。
(三)具备3C产品以旧换新补贴发放核销条件,能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具备与河北省3C产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平台对接的能力,具备完成本通知中规定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的能力。
(四)具备补贴垫资能力和及时退回补贴资金能力。
(五)与具备回收资质的企业进行合作。回收后的旧3C产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后续处理,处理原则包括充分的旧物利用,功能完好的3C产品通过合作回收商进行二次售卖;无法使用的3C产品进行环保处理。
(六)承办单位要指定专人或组建专业团队负责3C产品以旧换新工作,做好补贴活动政策宣传;能及时妥善处理好消费者咨询和投诉。
(七)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八)线上企业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够自营或组织平台商户开展3C产品销售业务,具备从事线上3C产品销售的合法资质和自有线上平台,支持线上支付功能,具备通过手机地理位置定位及相关要素对消费者信息进行核验的能力,能对消费者进行实名认证,能够按照商务主管部门要求传输数据, 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风险管控能力。线上企业自愿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领券。
二、工作任务
(一)做好参加活动商品的报备工作。参考价格以当前消费者普遍实付价格为准。参加活动的3C产品在卖场展示时,应明确标注“河北省3C产品以旧换新补贴商品”、“享受政府补贴”等相关含义的字样。
(二)要主动与河北省3C产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平台对接,按要求布设或升级改造相关收单机具。活动中所有销售3C产品要使用符合要求的收单机具收单,按照包含政府补贴在内的实际销售价格开具全额电子发票。发票中销售货物的名称要规范,要明确商品的品牌、品类、规格型号、能效等级、享受的政府补贴金额等内容。
(三)建立完整清晰的活动台账,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申请的最终依据。台账要详细记录活动中销售的3C产品的品类、品牌、规格型号、销售价格、支付路径、支付金额、补贴金额等情况信息。活动中所有销售的3C产品要留存电子发票备查。
(四)对消费者交售的旧3C产品按照市场价进行回收。回收的价格标准要做到公开、统一、明确。对以旧换新活动中回收的旧3C产品应全部交由资质健全的电子设备拆解企业或合作回收商处理。
(五)要做好补贴活动政策宣传;及时妥善处理好消费者咨询和投诉。
三、工作要求
(一)承办单位对在活动参与过程中获取的政府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对活动中获取的消费者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二)参加活动商品的报备要严谨准确。对因活动商品报备不准确造成的补贴资金损失,由当事单位承担并追究责任;造成消费者损失的,追究当事单位责任。
(三)积极配合政府相关工作,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票证、台账和相关信息数据。自觉接受相关检查和审计。符合条件的企业,要及时主动纳入我市批发零售业统计。
(四)要主动识别和防范骗补、套补等风险隐患和行为。在过往消费券发放中发生过骗补、套补等问题的门店不可申请参加活动。
(五)承办单位在活动过程中拒不接受检查,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违反工作要求、不配合相关工作,或因自身原因造成活动出现重大问题的,市商务局有权终止该单位的活动参与资格,责令赔偿相关损失,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申报材料
(一)2025河北省(邢台市)3C产品以旧换新参与企业申请表(2024年已入围我市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承办单位也需重新申报);
(二)2025年河北省(邢台市)3C产品以旧换新参与企业承诺书;
(三)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开户许可证、3C产品品牌商授权书复印件;
(四)企业2024年完税证明或不欠税证明;进销存订单管理系统显示承办单位名称和产品信息的界面截图(可分开提供);
(五)和在商务部网站备案的3C产品回收和拆解企业签订的协议复印件及回收台账模板;
(六)商户信用报告(营业执照为法人的,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营业执照为个体工商户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下载)(2025年3月查询结果);
(七)企业介绍:包含但不限于门店面积、在售家电品牌、销售网点辐射区域、仓储及配送能力、家电回收装新一站式服务能力、财务制度等;
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材料整体盖骑缝章)。全套盖章纸质申报材料须扫描PDF电子版一并提交)。申报材料不予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