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向你发出征集!
发布时间:2025-03-12 发布机构:苏营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索引号:jlxsyx/1742196738965
巨鹿县博物馆征集藏品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使流散在民间的藏品能够得到更好的保护利用,进一步充实、丰富馆藏文物内涵,提升博物馆展示利用水平,充分彰显巨鹿历史文化、红色革命文化、农耕文化及民俗文化特色,真正让文物“走”出来,“活”起来,“亮”起来,为助力乡村振兴、文旅融合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我们倡议各非国有博物馆、民间收藏机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踊跃捐赠见证巨鹿历史发展的各类藏品。
一、捐赠藏品范围
(一)历史类文物
1、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建筑构件、陶器、瓷器、青铜器、古钱币、古书画、碑刻、拓片、雕塑等重要实物;
2、与重大历史事件有关的各历史时期重要实物和重要历史人物的遗物、作品、手稿和有关文献;
3、历代线装古籍、地图,各行业珍贵古籍和古书;
4、在全国、全省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书法、绘画、工艺美术等各门类艺术家的代表性作品,有历史渊源的各门类艺术家的重要作品及巨鹿和周边地区近代以前其他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5、其他有必要征集的藏品。
(二)民俗类文物
1、反映巨鹿及其周边地区历代生活、生产风貌的农耕文化实物。如:历代生产工具、生活工具、老家具、手工业制品等;
2、反映巨鹿及周边地区文化艺术风貌的实物。如:各式文艺工具、乐器、道具、演出服饰、剧本等;
3、反映巨鹿及周边地区各个时期社会风貌的影音资料、古籍善本及老旧照片;
4、反映巨鹿及周边地区历代宗教信仰活动及宗教文化的相关实物资料;
5、反映巨鹿及周边地区民俗文化的其他实物资料。
(三)近现当代文物
1、著名人物的手稿手迹等;
2、印信图章,旗帜匾额,工艺美术品;
3、邮票、货币、粮票等货币票证等;
4、奖章、勋章、奖状、证书等徽章证件;
5、老照片、胶片、光盘、拷贝等音像制品;
6、海报、传单、标语、捷报、招贴画等宣传品;
7、珍稀的出版物、著名人物收藏或批注过的书籍报刊等出版物;
(四)红色革命文物
1、实物类:包括各个时期各级党组织文物史料,如文件、书信、印章、稿件、入党申请书、各类荣誉证书、奖章、宣传画,各种办公票据、证件等物品;
2、文献类:包括手迹、图片、照片;各级党组织档案、政令、证章、委任状、字据;各个历史时期的书籍、书法、绘画、领导人的题词、重要知情人的采访记录、影像资料等;
3、烈士遗物:能够展现革命烈士生前战斗或工作的物品、资料等;
4、其他能够反映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革命、建设、生产、生活的实物和史料。
(五)为了明天收藏今天
秉持“为了明天收藏今天”理念,征集扶贫开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防疫抗疫等见证物,如文件、书信、印章、稿件、入党申请书、各类荣誉证书、奖章、宣传画,各种办公票据、证件,文献类手迹、图片、照片;各级党组织档案、政令、证章、委任状、字据;书籍、书法、绘画、领导人的题词、重要知情人的采访记录、影像资料及其它有必要征集的影像、档案等资料。
(六)其他类文物
1、各类动、植物及矿石标本,古生物化石等。
2、其他反映巨鹿及周边历史、文化的各类实物、资料等。
3、其他反映巨鹿及周边社会变革和风土人情的物件、资料、档案、影像资料等。
二、捐赠方式
社会团体和个人本着自愿的原则,将实物、资料无偿捐赠,所有捐赠藏品,由巨鹿县博物馆统一接收登记,并组织专家对其进行鉴定筛查,确定为文物的,办理交接手续,颁发捐赠证书,列入馆藏文物永久收藏;不是文物的,也颁发捐赠证书,作为馆藏藏品永久收藏。适合陈列展示的藏品,将在展品陈列中注明捐赠者姓名、捐赠时间等,永远铭记捐赠者为后人留下的宝贵财富。对于不愿意将藏品原件面世的收藏者,在征得收藏者同意,复制后归还原件。
三、捐赠时间:自公告发布即日起,长期接收捐赠。
四、受捐单位:巨鹿县博物馆
五、单位地址:巨鹿县洪溢河游客服务中心东侧大麓文博苑2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帅
联系电话:0319-4312760、4090201
2025年3月10日
巨鹿县图书馆关于开展图书捐赠的倡议书
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人士:
为了进一步丰富我县图书馆馆藏,激发全县人民读书热情,充分发挥您手中藏书的价值,值此第30个“世界读书日”来临之际,我们向全县社会各界发出倡议:
大厦巍然,梁椽共举;涓涓细流,汇聚成海。一册书籍一份情,一缕书香一片心!请大家积极行动起来,献出您的爱心,把手中闲置的书籍,捐赠到图书馆,实现阅读资源的循环共享,让您的图书发挥更大的价值,让爱心传递,让知识传承!
图书馆将秉承“物尽其用”的原则,依据有关标准将受捐书籍收入馆藏,并向全县人民开放借阅。
一、捐赠图书基本条件
1、捐赠活动本着自愿捐赠原则,册数不限。
2、捐赠的图书必须符合我国《出版法》《著作权法》《版权法》等法律法规。
3、捐赠书籍无破损、无缺页,建议七成新以上,内容健康且积极向上。
4、捐赠图书类型:社科类、少儿类、政经类、法律法规类、地方文献等各类图书。
5、捐赠图书中不接收教辅教材、杂志期刊类书籍。
二、捐赠图书管理:
1.对于入藏的捐赠图书,图书馆及时进行分类编目,对珍贵图书将设立赠书专架。
2.图书馆将向捐赠人颁发捐赠证书。
三、捐赠方式和时间:
1、单位和个人请将捐赠图书送至县图书馆(大麓文博苑四楼)。
联系电话:0319-4090210
2、捐赠时间自即日起长期有效。
爱心无止境,捐书见真情!我们期待大家的积极参与,捐赠图书,爱心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