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一批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8 发布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1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索引号:jlxzfcjj/1744956249166
巨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5年第一批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
公 告
为切实解决我县城镇中低收入、外来(进城)务工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结合现有房源及审核情况,对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进行摇号分配住房。为保证分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分配原则
公租房实物分配坚持依法有序、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分配过程做到程序合法,摇号依序,现场公证,全程监督。
二、分配对象
符合本次实物配租条件的90户城镇中低收入、外来(进城)务工家庭。(名单附后)
三、分配房源
按照一至二人家庭、三人及以上家庭区分,本次共安排滨河家园、古郡新都、第一城等小区公租房房源90套。(房源附后)
四、分配时间
2025年4月20日(星期日)上午8:30签到,9:00准时开始。
五、分配地点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会议室。
六、分配方式
本次公租房实物配租采取电脑摇号的方式进行分配;本次摇号分为一至二人家庭、三人及以上家庭两个部分。
七、分配程序
1、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分配现场签字确认身份,申请人因故不能按时参加的,应委托或指定监护人或其直系亲属参与摇号。(附委托书样式)
2、每个保障家庭限一人进入分配现场,选房首先按照报名顺序五人一组点名上台通过电脑程序选取摇号顺序号,按照摇号顺序号依次摇取房源顺序号确定房源。未按时参加摇号、未按规定时间签订《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的申请人(或被委托人)视为自动放弃住房保障资格。
3、选房采取当场选定、即时确认的方式,并在《保障性住房选房确认书》上签字,签字后不得更改。现场拒绝签字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现场摇号过程由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县公证处全程公证。本次摇号结果将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特此公告。
附件:
巨鹿县2025年第一批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对象名单(2024年轮候)(1).xlsx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