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 省 先 进!
发布时间:2025-04-22 发布机构:苏营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索引号:jlxsyx/1745829497829
日前,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表扬全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通报》:
沙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隆尧县市场监督管理和邢台市人民医院3家单位荣获“河北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李科南、陈文娟,信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董路军,邢台市中心医院主管药师时绘绘、巨鹿县医院药学部主任刘朝兴5名个人获“河北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是药品的固有属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是药品上市后安全监管的重要方式,其目的是及时发现和控制药品安全风险,对推进安全合理用药、促进医药产业发展、保障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持有人(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应当报告所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报告药品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