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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市场监管局公开征集线索

发布时间:2025-05-10  发布机构:苏家营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41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索引号:jlxsyx/1747103007948

巨鹿县市场监管局

关于公开征集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线索的

通   告


假冒伪劣食品是指伪造、冒充、掺杂、过期等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这些食品在市场上特别是农村地区屡见不鲜,给消费者的健康带来潜在威胁,同时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正规生产企业的利益。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农村地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违规线索:

一、线索类型

1.无经营资质: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未办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信息采集表、小作坊登记证、小摊点备案卡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2.“三无”食品:生产经营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的食品。

3.“山寨”食品: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知名品牌,误导消费者购买的食品。

4.假冒食品:使用虚假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的食品。

5.过期食品:生产经营标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6.劣质食品: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7.“两超一非”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食品。

8.来源不明食品:无法提供食品合法进货凭证、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来源渠道不明确的食品。

9.虚假宣传食品:明示或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等功效和违规宣称减肥、降脂、壮阳等功能的问题。  

二、举报方式

对于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公众可通过拨打12315热线电话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举报。

三、注意事项

1.提供详实信息:举报人应尽量提供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包括名称、地址、负责人等)、违法事实描述及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以便执法人员迅速、准确地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2.保护举报人权益: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对举报人的信息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泄露举报人信息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杜绝恶意举报:严禁恶意举报、诬陷他人,对于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食品安全关系到民生,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农村食品安全监督,踊跃举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线索,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农村食品消费环境。


巨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7日

图片

附:防范购买假冒伪劣食品明白纸


一、正规渠道有保障。消费者应到正规商店或超市购买食品。警惕不具备经营资质的商家出售的食品。在购买食品时,应索要并妥善保管购物小票、发票等凭证,适当保留产品包装和剩余产品。

二、细认名称辨真伪。食品名称是辨识“山寨食品”的要素之一。消费者在选购时,应仔细辨别食品名称,认准正规企业生产的产品。

三、标签要素要齐全。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和法规要求,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预包装类的“山寨食品”有可能存在上述要素缺失、造假、混乱等情况。消费者应仔细辨识食品标签标识的上述内容,不购买、不食用包装无标签或标签信息不全、内容不清晰的食品。

四、科学常识助辨别。消费者要警惕配料表与营养成分表明显不符的情况。如配料表中含有牛乳、奶粉等蛋白质原料,而营养成分表中蛋白质含量却为0g/100ml(或0g/100g)。遇到类似标签问题的产品,消费者不要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