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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

发布时间:2025-05-19  发布机构:官亭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3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索引号:jlxgtz/1747639471381

巨鹿县人民政府

关于严格耕地保护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地的

 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耕地保护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遏制新增违法违规占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县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整治各种违法违规占用土地行为,希望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共同珍惜保护好土地资源,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粮食安全。

一、严格管理耕地用途

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严禁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任何非农建设。

二、合法用地依法申请

当前邢台市已经完成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管理系统(旬卫片+监管平台+无人机)平台搭建,土地上的房屋、田块、道路、树木等都能全方位无死角清晰监测,广大群众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只要动土动工,各种非法占地情况都会一览无余。全县任何单位和个人占地建设必须依法办理用地、规划等相关手续;已经取得合法手续的项目开工前必须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进行备案后方可施工。

三、严禁非法占地圈地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占地建房、圈占土地、私搭乱建、非法翻建、地面硬化耕地、货物压占耕地、挖土卖土等行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超出土地审批范围进行建设。

四、严厉打击新增违法

对新增违法占地行为将采取“零容忍”态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行为,不论任何地类要立即停工、自行消除;对违法占用耕地进行非农建设拒不整改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从严查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违法占地每平方米处以100元至1000元的罚款,违法占用土地1亩最高罚款66.6万元。对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或耕地10亩以上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格落实属地责任

各乡镇党委、政府(经济开发区等单位)是辖区内土地资源保护与监管的核心责任主体,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要发挥好初始管控作用,对新增违法占地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整改、及时报告。

六、积极举报守护耕地安全

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保护耕地人人有责,需要全县人民的支持和配合,让我们共同努力携手守护好粮食安全生命线,共同创建和谐幸福美丽家园!

提醒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企业业主、施工单位要深刻汲取违法占地拆除整改的教训,依法依规使用土地,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

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319-4090510

巨鹿县农业农村局:0319-4327913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0319-4090600

巨鹿县社区委员会:0319-4310808

巨鹿镇:0319-3791234

官亭镇:0319-4385352

小吕寨镇:0319-4225999

王虎寨镇:0319-4393089

西郭城镇:0319-4235623

观寨镇:0319-5132808

苏家营镇:0319-3795007

阎疃镇:0319-5139696

张王疃乡:0319-3795881

堤村乡:0319-3798388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