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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涉企行政检查标准

发布时间:2025-05-20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5  字体:[  ]

体裁分类:检查标准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索引号:jlxly/1748533984235

序号事项名称检查标准
1对建设项目土地复垦义务人履行土地复垦义务情况的检查1.方案编报与备案情况。土地复垦义务人是否按规定编制方案,方案是否已通过具有相应权限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土地复垦义务人是否按要求报项目损毁所在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2.预存土地复垦费用情况。土地复垦义务人是否签订土地复垦费用三方监管协议,是否足额预存土地复垦费用。
3.方案落实情况。土地复垦义务人是否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开展复垦工作,对已复垦地块位置、面积、复垦方向是否与批复方案一致,是否达到设计标准。
2对测绘行业的行政检查1.测绘资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相关制度等测绘资质情况是否符合当前测绘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
2.测绘行业安全生产(含消防安全)。单位是否有健全的安全生产(含消防安全)制度,安全生产制度是否有效执行。
3.测绘质量。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及运行、质量管理职责及落实、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情况。
4.测绘项目备案登记。单位是否建立项目合同登记本,是否有测绘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登记材料,项目备案登记与项目合同是否对应,备案登记是否及时有效。
5.测绘航空摄影活动。单位是否开展测绘航空摄影项目,是否具备备案登记、空域申请、成果保密等资料。
6.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单位是否使用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坐标系统,是否参与建设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是否得到批准。
7.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单位是否参与外国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项目,是否按照管理要求开展项目。
8.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信息。单位是否有不良信用信息,发生的不良信用信息是否录入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平台。
9.测绘市场的监督。单位在测绘市场活动中是否有违法行为,是否在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是否非法转包测绘项目,是否将测绘项目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是否有不正当竞争行为。
10.测绘地理信息统计。单位是否明确专人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统计工作,是否按要求报送测绘地理信息统计年报。
11.委托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根据《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23),检查测绘项目成果质量是否合格。
3对地理信息安全的行政检查1.单位领导重视地理信息成果资料档案管理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并列入单位领导议事日程。
2.单位有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配备了与工作相适应而且能胜任工作的档案人员,档案实现了集中统一管理。
3.建立了地理信息成果资料档案建档、归档、保管、借用、查阅、复制、汇交、销毁等制度。
4.档案资料的保管库房应有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协议等其他证明文件。
5.档案室具备防盗、防火、防光、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和污染等安全措施。
6.单位领导重视保密工作,成立保密工作领导机构,确定本单位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7.建立了地理信息成果资料登记与定密、复制与保存、借阅与传递、加工与利用、延期使用与销毁、涉密人员管理、涉密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和设施设备管理、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安全保密自查、保密培训和宣传等制度体系。
8.与涉密人员及时签订保密责任书。
9.保密人员经过培训上岗,有明确的保密岗位职责。
10.每年至少开展二次保密教育活动且有记录,并积极参加自然资源、保密主管部门组织的保密培训。
11.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保密自查且有自查记录。
4对基础测绘成果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1.借用、查阅、复制及销毁地理信息成果资料手续齐全。
2.地理信息成果资料来源明确,手续齐全、完整。
1.涉密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等涉密介质按照“统一购买 统一标识 严格登记 集中管理”原则管理,统一编号,有标识、有台账。
2.涉密计算机责任人明确,用户密码管理符合规定。
3.安装了杀毒软件和内网安全管理软件。
4.非涉密计算机无涉密信息。
5.处理涉密数据的复印机、传真机、电话机、打印机、文字处理机等设备在本单位保密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6.涉密信息系统实行物理隔离,未直接或间接连接互联网及其他任何网络。
7.涉密网络设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等措施完善,运行环境安全、整洁。
8.测绘成果应汇交项目与实际汇交项目一致。
9.汇交清单完整全面。
10.汇交凭证齐全,保存完好。
5行政许可“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1、对照申请材料和行政许可决定,检查相关企业是否按照行政许可决定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
2、《“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DB13/T5257-2020 )。
6对森林资源的保护、修复、利用、更新等的监督检查1.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林木采伐技术规程》(GB/T 45088-2024)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
7对在集贸市场外经营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监督检查1.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8对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等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活动的监督检查1.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9对涉木单位和个人的检疫检查1、是否有违法违规采伐、运输、经营、加工、利用、使用疫木及其制品行为。
2、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
10对林木种子质量的监督检查1、造林种草作业设计或合同中对种苗质量的要求。
2、《林木种子检验规程》《草种子检验规程》《林木种子质量分级》《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