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德建家具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2-02 发布机构:市环境保护局巨鹿县分局 浏览次数:3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11319acae0de4e0799a3e0d01e0638ca
当事人名称:河北德建家具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过程中,未按照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未加强精细化管理,未采取集中收集措施,不能严格控制粉尘污染物的排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
处罚结果:罚款玖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