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医罚决【2024】004号
发布时间:2024-08-21 发布机构: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6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1826086130202841088
检查发现,巨鹿县苏家营镇卫生院存在违规将医保支付限制用药纳入医保结算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相关规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之规定,巨鹿县医疗保障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巨医罚决〔2024〕004号),处罚款4164.04元。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