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水务局水利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
发布时间:2024-12-24 发布机构:水务局 浏览次数:4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1871438174308405248
河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 | |||||||
序号 | 省级主管部门 | 事项名称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审批层级 | 实施机关 | 监管主体 | 事项备注 |
1 | 省水利厅 | 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确需利用堤顶或者戗台兼做公路的,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机关批准。堤身和堤顶公路的管理和维护办法,由河道主管机关商交通部门制定。 | 省级,市级,县级 | 省水利厅,市级、县级水利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省级、市级、县级河道主管机关 | |
2 | 省水利厅 | 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大坝坝顶确需兼做公路的,须经科学论证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大坝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维护措施。 | 省级,市级,县级 | 省水利厅,市级、县级水利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省级、市级、县级大坝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