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确认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4-12-31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3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1877173994717843456
河北省行政确认事项清单(2024年版) | |||||
序号 | 主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省级业务指导部门 | 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十、自然资源领域(4项) | |||||
1 | 地质灾害治理责任认定 |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 省级、市级、县级 |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三十五条 | |
2 |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 |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 市级、县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 | |
3 | 不动产统一登记 |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 市级、县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根据2019年3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0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2024年5月21日自然资源部第14号部令修改) 4.《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2021修订)》 |
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 市级、县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席令第45号)第二百一十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根据2019年3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0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2024年5月21日自然资源部第14号部令修改) 4.《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2021修订)》 | ||
森林、林木所有权登记 |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 市级、县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根据2019年3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0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三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2024年5月21日自然资源部第14号部令修改) 4.《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2021修订)》 | ||
耕地、林地、草原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 市级、县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根据2019年3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0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三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2024年5月21日自然资源部第14号部令修改) 4.《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2021修订)》 | ||
海域使用权登记以及其他法定需要的不动产权利登记 |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 市级、县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根据2019年3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0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三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2024年5月21日自然资源部第14号部令修改) 4.《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2021修订)》 | ||
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登记 |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 市级、县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根据2019年3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0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三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2024年5月21日自然资源部第14号部令修改) 4.《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2021修订)》 | ||
国有林地使用权登记 |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 市级、县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根据2019年3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0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三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2024年5月21日自然资源部第14号部令修改) 4.《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2021修订)》 | ||
二十二、林业和草原领域(6项) | |||||
1 | 林木种子采种林确定 |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 | 市级、县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二条 《林木种子采收管理规定》(林场发〔2007〕142号)第四条、第五条 | |
2 | 营利性治沙验收 |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 | 市级、县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第二十九条 《营利性治沙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令第11号)第十八条 | |
3 | 核定草原载畜量 |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 | 县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四十五条 | |
4 | 草原等级评定 |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 | 县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二十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