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02 发布机构:市环境保护局巨鹿县分局 浏览次数:3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1fac0629160f475eabf89c52d1b6698d
当事人名称:邢台金众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邢台金众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
处罚结果:罚款叁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