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永兴机械厂(经营者夏书淼)
发布时间:2024-02-02 发布机构: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巨鹿县分局 浏览次数:8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 主题分类:其他 索引号:73c005e1be644b6e9db0f9161240548c
当事人名称:巨鹿县永兴机械厂(经营者夏书淼)
违法行为:未加强精细化管理,未采取集中筹集措施,不能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
处罚结果:罚款叁万元整。
附件:
发布时间:2024-02-02 发布机构: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巨鹿县分局 浏览次数:8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 主题分类:其他 索引号:73c005e1be644b6e9db0f9161240548c
当事人名称:巨鹿县永兴机械厂(经营者夏书淼)
违法行为:未加强精细化管理,未采取集中筹集措施,不能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
处罚结果:罚款叁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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