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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荣优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2-02  发布机构: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巨鹿县分局  浏览次数:12  字体:[  ]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  主题分类:其他  索引号:aa0753d4503b4be1b9f58aa5bed91294

当事人名称:河北省荣优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过程,未在密闭空间内进行。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处罚结果:罚款肆万元整。

附件:

2021年1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