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中小学招生!巨鹿教育局发布声明
发布时间:2025-07-14 发布机构:苏家营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31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索引号:jlxsyx/1753777502533
巨鹿县教育局
关于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声明
近期,发现有部分中介机构或个人打着“某某学校”旗号,通过抖音、朋友圈等方式进行招生宣传。其宣称的“内部指标、可安排学位、提前录取、招收借读生”等行为,均属于违规招生行为,严重扰乱我县招生秩序。在此,特声明如下:
1.今年我省全面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要求,义务教育招生将使用阳光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县级招生服务平台将与省级平台对接,实现户籍信息、居住证信息、房产信息(含不动产权证、房产证、购房合同等)数据互通共享,报名、材料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实现线上自动查询或核验功能,杜绝证件造假现象。
2.我县小学、初中招生始终坚持阳光招生原则,采用小学划片招生、初中随机派位方式进行。具体招生公告将通过“巨鹿发布”“巨鹿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家长及时关注。
3.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县域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要优先满足所在县域内初中毕业生入学需求,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招收部分县域以外学生。县域外普通高中在我县招生,需提前向我县教育局报备招生计划;未提前报备而录取的我县学生均属违规招生,根据有关规定不予办理学籍档案转接手续。
4.按照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工作要求,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插班生和借读生。凡是不符合转学规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学手续,擅自离校或外出借读,造成“人籍分离”的学生,将无法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5.违规招生、违规转学,都会造成学生无法注册学籍或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风险,影响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体育过程性测试分数和中考总分;导致高中就读三年不能取得高中毕业证、无法正常参加高考。
6.符合转学规定的学生由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向转出学校提出转学申请,转出学校审核后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电子学籍转接。学籍注册、学籍业务办理和学籍管理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任何以学籍名义的收费行为,均属违规行为,请及时向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处理。
县教育局咨询电话:
4326039(办公时间)
4326060(24小时值班电话)
巨鹿县教育局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