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2025年度第10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9 发布机构: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21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索引号:jlxly/1760424270625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王虎寨镇后塔寺口社区及有关农户:
巨鹿县2025年度第10批次建设用地于2025年9月14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邢政转征函〔2025〕33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4.5062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邢政转征函〔2025〕33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9月14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4.5062公顷
(二)范围:拟征收王虎寨镇后塔寺口社区(东:兴源街,西:康源街,南:裕泽路,北:风清路)的土地。
(三)用途: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拟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14.4631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0.0431公顷。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8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julu.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巨鹿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