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频次
发布时间:2025-01-03 发布机构:巨鹿县消防队 浏览次数:1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检查计划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索引号:xfd/176274951605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消防执法行为,细化推广双随机抽查的任务安排和抽查比例,结合消防监督工作实际,大队制定了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通过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有效解决执法缺位或重复执法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监察效能,促进社会单位自觉守法,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抽查对象及抽查比例
抽查对象:开展对社会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监督抽查、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活动。
抽查比例:开展对社会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双随机”检查。社会单位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其中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般单位)必须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一定比例。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抽查一次,其他类型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抽查比例不应低于总数的80%,一般单位抽查比例不低于总数的20%。对同一检查对象监督抽查频次一年内(自然年)不超过两次(不含监督复查),抽查时间间隔至少六个月。
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以及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检查在开展监督抽查时一并检查;对从事执业活动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履职情况的抽查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合理确定。
三、抽查方式和时间
月抽查。大队将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分解为月抽查计划,并于每月最后两个工作日内,根据年度监督抽查计划和当前工作重点,合理确定消防监督月抽查工作量,通过系统生成下月抽查任务。月抽查计划应包括但不限于检查对象名称、地址、检查时限等内容。实行跨行政区域执法检查的,由支队统筹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跨行政区域检查的法律文书由具有管辖权的大队作出。
专项检查。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者期间,大队可根据本地实际需要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大队专项检查前应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并报支队备案。专项抽查可结合对单位的监督抽查一并实施,也可单独实施。检查对象、抽查比例、检查内容根据消防专项检查方案设定。
巨鹿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