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2025年度第24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01 发布机构: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4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索引号:jlxly/1763970001274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巨鹿镇木匠庄社区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巨鹿县2025年度第24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巨鹿镇木匠庄社区(东:新华街,西:鲁班路,南:木匠庄社区,北:木匠庄社区地)的土地,面积约1.390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1.3906公顷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9月16日开始,由巨鹿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社区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15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julu.gov.cn/。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日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巨鹿镇木匠庄社区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巨鹿县2025年度第24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巨鹿镇木匠庄社区(东:新华街,西:鲁班路,南:木匠庄社区地,北:木匠庄社区地)的土地,面积约0.3471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公园绿地0.0301公顷、防护绿地0.3170公顷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9月16日开始,由巨鹿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社区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15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julu.gov.cn/。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日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巨鹿镇木匠庄社区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巨鹿县2025年度第24批次建设用地(3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巨鹿镇木匠庄社区(东:木匠庄社区地,西:西园街,南:木匠庄社区地,北:木匠庄社区地)的土地,面积约0.171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供电用地0.1710公顷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9月16日开始,由巨鹿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社区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15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julu.gov.cn/。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日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巨鹿镇木匠庄社区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巨鹿县2025年度第24批次建设用地(4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巨鹿镇木匠庄社区(东:木匠庄社区,西:西园街,南:西园街,北:西园街)的土地,面积约0.078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0.0782公顷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9月16日开始,由巨鹿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社区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15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julu.gov.cn/。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日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巨鹿镇木匠庄社区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巨鹿县2025年度第24批次建设用地(5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巨鹿镇木匠庄社区(东:木匠庄社区,西:木匠庄社区,南:西园街,北:西园街)的土地,面积约0.024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防护绿地0.0244公顷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9月16日开始,由巨鹿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社区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15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julu.gov.cn/。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