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处理)案件信息公示 公布时间:2025年8月7日
发布时间:2025-08-07 发布机构:巨鹿县烟草公司 浏览次数:8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其他 索引号:ycgs/1764424826433
| 巨鹿县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处理)案件信息公示 公布时间:2025年8月7日 | |||||||||
| 单位名称:巨鹿县烟草专卖局 公布时间:2025年8月7日 | |||||||||
| 序号 | 案件编号 | 当事人 姓名 | 立案时间 | 违法案由 | 处罚(处理) 依据 | 处罚(处理)决定(结果) | 决定 时间 | 公示截止日期 | 决定机关 |
| 1 | 1305290202510036 | 解黎芳 | 2025-07-10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参照《邢台市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执行标准》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第三档“违法进货总额在3000元以上的,处以违法进货总额9%以上10%以下的罚款”规定,拟对当事人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壹万壹仟肆佰贰拾元整(11420.00元)的9%的罚款,计壹仟零贰拾柒元捌角整(1027.80元)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 2025-08-01 | 2025年11月6日 | 巨鹿县烟草专卖局 |
| 2 | 1305290202510029 | 武霄飞 | 2025-06-23 | 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 | 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 根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以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总额贰仟伍佰元整(?2500.00)20%的罚款计伍佰元整(500.00元)。 | 2025-08-01 | 2025年11月6日 | 巨鹿县烟草专卖局 |
| 3 | 1305290202510026 | 现场未发现当事人 | 2025-06-04 | 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 | 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没收运输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 | 根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决定对查获的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南京(十二钗烤烟)肄条,中华(双中支)贰条,共计贰个品种陆条,案值2120元,采取公开销毁处理措施。 | 2025-08-04 | 2025年11月6日 | 巨鹿县烟草专卖局 |
| 4 | 1305290202510025 | 现场未发现当事人 | 2025-06-03 | 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 | 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没收运输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 | 根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决定对查获的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玉溪(软)1条、中华(双中支)0.1条、南京(雨花石)0.1条、中华(细支)0.1条等,共计4个品种1.3条卷烟,共计贰个品种陆条,案值383元,采取公开销毁处理措施。 | 2025-08-04 | 2025年11月6日 | 巨鹿县烟草专卖局 |
| 5 | 1305290202510035 | 王运强 | 2025-07-03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参照《邢台市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执行标准》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第三档“违法进货总额在3000元以上的,处以违法进货总额9%以上10%以下的罚款”规定,拟对当事人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捌万陆仟陆佰柒拾伍元整(86675.00元)的9%的罚款,计柒仟捌佰元柒角伍分(7800.75元)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 2025-08-06 | 2025年11月6日 | 巨鹿县烟草专卖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