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2025年度第24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04 发布机构: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1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索引号:jlxly/1767493236185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巨鹿镇木匠庄社区及有关农户:
巨鹿县2025年度第24批次建设用地于2025年12月18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邢政转征函〔2025〕78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0113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邢政转征函〔2025〕78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2月18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2.0113公顷
(二)范围:1号地面积1.3906公顷,拟征收巨鹿镇木匠庄社区(东:新华街,西:鲁班路,南:木匠庄社区,北:木匠庄社区地)的土地。
2号地面积0.3471公顷,拟征收巨鹿镇木匠庄社区(东:新华街,西:鲁班路,南:木匠庄社区地,北:木匠庄社区地)的土地。
3号地面积0.1710公顷,拟征收巨鹿镇木匠庄社区(东:木匠庄社区地,西:西园街,南:木匠庄社区地,北:木匠庄社区地)的土地。
4号地面积0.0782公顷,拟征收巨鹿镇木匠庄社区(东:木匠庄社区,西:西园街,南:西园街,北:西园街)的土地。
5号地面积0.0244公顷,拟征收巨鹿镇木匠庄社区(东:木匠庄社区,西:木匠庄社区,南:西园街,北:西园街)的土地。
(三)用途: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拟开发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1.4688公顷、供电用地0.1710公顷、公园绿地0.0301公顷、防护绿地0.3414公顷。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12日。
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julu.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巨鹿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