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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2025年度第11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07  发布机构: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1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索引号:jlxly/1767927982505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巨鹿镇西韩庄社区、西王杨社区及有关农户:

巨鹿县2025年度第11批次建设用地于2025年12月25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邢政转函〔2025〕86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7173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邢政转征函〔2025〕86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2月25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7173公顷

(二)范围:2号地拟征收巨鹿镇西韩庄社区、西王杨社区0.0525公顷(东:西韩庄社区地,西:西平街,南:西王杨社区地、西韩庄社区地,北:西王杨社区地、西韩庄社区地);3号地拟征收巨鹿镇西韩庄社区、西王杨社区0.8378公顷(东:西韩庄社区、巨鹿县晟宏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王杨社区,西:西韩庄社区、河北翡翠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巨鹿县方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巨鹿县技工班,北:北荣路);4号地拟征收巨鹿镇西王杨社区0.2418公顷(东:西王杨社区,西:河北家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巨鹿县交通运输局油库,北:巨鹿县技工班);5号地拟征收巨鹿镇西王杨社区0.4077公顷(东:西王杨社区地,西:西平街,南:巨鹿县方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河北翡翠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号地拟征收巨鹿镇西韩庄社区、西王杨社区0.0261公顷(东:西韩庄社区地,西:西韩庄社区地,南:西王杨社区地、西韩庄社区地,北:西王杨社区地);9号地拟征收巨鹿镇西韩庄社区、西王杨社区0.0151公顷(东:西韩庄社区,西:西平街,南:西王杨社区地,北:西韩庄社区、西王杨社区地);10号地拟征收巨鹿镇西韩庄社区、西王杨社区0.1363公顷(东:西韩庄社区地,西:西王杨社区地,南:西王杨社区地,北:西韩庄社区地)。

(三)用途: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号地拟开发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0.0525公顷,3号地拟开发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0.8378公顷,4号地拟开发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0.2418公顷,5号地拟开发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0.4077公顷,8号地拟开发用途为交通场站用地0.0119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0.0127公顷、防护绿地0.0015公顷,9号地拟开发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0.0136公顷、防护绿地0.0015公顷,10号地拟开发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0.1363公顷。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15日。

     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julu.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巨鹿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