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医疗保障局致中小学生及家长们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5-12-18 发布机构:苏家营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索引号:jlxsyx/1768186800567
亲爱的同学们,尊敬的家长们:
你们好!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正式开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政府主导,是党和国家关心人民身体健康的具体制度体现。为使各位同学及家长们能够享有充分的医疗保障,我们诚挚提醒大家及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缴费时间
(一)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集中征缴期为2025年10月20日至2026年2月25日(每月1至25日为业务办理期,26日至月底为月末结算期,不受理业务)。
(二)2025年9月1日至12月28日出生的新生儿,只需缴纳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可自出生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享受待遇。
二、参保对象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我县除职工医保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非当地户籍居民可持居住证参保。
三、个人缴费标准
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标准为5元/人(2007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的参保人员),长期护理保险与城乡居民医保共同缴费。
四、特殊困难群体参保缴费标准
特困人员、孤儿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脱贫人口低保人员为40元/人;一般低保人员(含农村和城镇)为160元/人;脱贫人口中的低保对象、过渡期内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为40元/人。
五、缴费方式
通过河北税务、巨鹿县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河北智慧医保”、医保个人账户共济等多种渠道进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也可到所在村委会通过自助终端集中缴费。
六、待遇享受期
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2月31日缴费的,自2026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2月底缴费的,自缴费到账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2025年没有缴费参保的和2026年3月1日起缴费的,自规定的待遇等待期结束后享受医保待遇。
自2025年起,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提高大病保险待遇。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原则上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等待期1个月。
七、连续参保政策
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居民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