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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2025年度第12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07  发布机构: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1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索引号:jlxly/1768373634269

巨鹿县人民政府

         

 

王虎寨铁刘庄村后塔寺口社区、巨鹿镇辛寨社区及有关农户

巨鹿县2025年度第12批次建设用地20251225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87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9432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87

(三)批准时间:20251225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2.9432公顷

(二)范围1号地拟征收王虎寨铁刘庄村(东:第二污水处理厂;西:清源街;南:风清;北:河北互为橡胶科技有限公司)的土地

2号地拟征收巨鹿辛寨社区(东:巨鹿县一圆密封厂;西:邢台金地钻探机械有限公司;南:秦泽;北:河北利德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的土地

(三)用途: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1号地拟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2.1861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0.0120公顷、防护绿地0.0150公顷2号地拟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0.7221公顷、防护绿地0.0080公顷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17日至2026114。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julu.gov.cn/

四、工作安排

巨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巨鹿人民政府

          202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