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2025年度第22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07 发布机构: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2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索引号:jlxly/1768899451167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西郭城镇大张庄村、王虎寨镇后塔寺口社区及有关农户:
巨鹿县2025年度第22批次建设用地于2025年12月25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邢政转征函〔2025〕88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0.8981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邢政转征函〔2025〕88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2月25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8981公顷
(二)范围:1号地面积0.6504公顷,拟征收西镇郭城大张庄村(东至:大张庄村地,西至:邢台清思商贸有限公司,南至:大张庄村地,北至:隆尧县)的土地。
2号地面积0.1093公顷,拟征收王虎寨镇后塔寺口社区(东至:巨鹿县鑫通机械配件厂,西至:富源街,南至:巨鹿县鑫通机械配件厂,北至:巨鹿县鑫通机械配件厂)的土地。
3号地面积0.1384公顷,拟征收王虎寨镇后塔寺口社区(东至:巨鹿县兆鑫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西至:巨鹿县鑫通机械配件厂、富源街,南至:健康路,北至:祥泽路)的土地。
(三)用途: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拟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0.8981公顷。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15日。
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julu.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巨鹿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