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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郗祥平工伤认定结论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30  发布机构:巨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其他  索引号:jlxrsj/1769754706080

孙竹岭(个体工商户、2023年10月26日已注销)

巨鹿县人社局依法于20241110日受理郗祥平工伤认定申请。经查,2023年8月28日17时左右,郗祥平在孙竹岭经营车间操作砂轮过程中,由于机器故障,导致双手受伤。送往巨鹿县医院包扎止血,后到华北医疗健康集团邢台总医院治疗,诊断结论:1、左拇指离断伤;2、右拇指皮肤挫裂伤;3、右拇长伸肌腱损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一)项之规定,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于2025716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冀伤险认决字[2024]05290253号),经直接、邮递无法送达后,现予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即为送达。你单位如不服认定结论,可于本工伤认定决定书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邢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邢台信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