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关于全面推行入企扫码制度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4-01 发布机构:巨鹿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0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索引号:jlxsfj/1775120552441
巨鹿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关于全面推行入企扫码制度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规范各类涉企公务行为,根据邢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实入企扫码的七条措施》(邢依法治市办〔2025〕3号)的通知要求,我县机关单位入企公务行为实行入企扫码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应用范围
我县党政群等各类机关所有公务入企人员(包括执法人员和非执法人员)全部纳入;在事项上,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入企调研、服务指导等活动全部纳入。
二、企业范围
所有持有营业执照的经营主体(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全部纳入,实现公务入企活动扫码全覆盖。
三、扫码流程
公职人员入企前,均要在扫码入企平台进行备案。入企时主动向企业出示入企码,邀请企业人员扫码核验人员身份、入企事由等信息后再开展公务活动。企业人员扫码核验后,可截图保存入企码,以便后期查看结果和进行线上评价、反馈建议。
对未出示入企码的,企业有权拒绝进入。
四、投诉渠道
对入企执法、服务人员不按规定落实入企扫码制度,违规入企的,可向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0319-4318102
邮箱:jlxzzfjd0262@163.com
巨鹿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