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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低保咨询的一些问题

发布日期: 2024-12-23 来源:政府办公室

咨询内容: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的伯伯已年有七十,这两年因患重大疾病,用掉了10万医疗费,积蓄即将耗尽。目前仅有一个女儿在外地打工。 据了解,重病患者如果满足当地低保的申请条件,可以申请低保。我国将符合条件的重病患者纳入保障范围,确保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以及减轻经济负担。 因此希望了解一下我们这个地区低保的申请条件和流程。 感谢领导帮助!

留言时间:2024-12-04

【政府办公室】:凡具有我县户籍或持有我县居住证,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县低保标准(城市7560元/年、农村6600元/年),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我县有关规定的居民,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2倍,且家庭财产符合我县有关规定)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患有我县卫健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靠父母或者其他亲属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可单独申请,纳入“单人保”。 申请程序:农村居民向居住地所在乡镇(城市居民向社区)提出申请,签订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经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审核确认公示、审核确认、发放低保资金。

答复时间:2024-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