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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镇办理养老保险补缴业务

发布时间:2021-05-10  发布机构:巨鹿镇人民政府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其他  索引号:jlznongyeban/1620654273884

巨鹿镇办理养老保险补缴业务,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自2010年开始,逐年缴费不足的,可按月补缴养老保险。

需提供材料:1.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各两份;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两份。

本周截至目前已办理养老保险补缴业务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