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政法系统推出34项惠企便民措施
日前,巨鹿县委政法委组织全县政法机关梳理出34项惠企爱民服务措施。这34项措施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惠及我县企业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践行惠企爱民服务的落脚点,关系到全县企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努力打造“平安巨鹿”。其中法院系统10项,检察系统9项,公安系统10项,司法行政系统5项。
法院系统(10项)
1.诉前化解规范化。充分发挥乡镇调解室作用,全面推广诉前多元化解工作,严格遵循自愿原则并限定合理期限,提高在线解纷能力,方便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在线调处纠纷。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通过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实现化解纠纷“零”成本。
2.立案途径多样化。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为当事人提供现场立案、网上立案、移动微法院立案等多种立案渠道,真正实现“一次通办,一次办好”。坚决杜绝拖延立案、限制立案现象。
3.跨域立案全域化。实行跨域立案全覆盖,逐步扩展跨域立案办理主体和案件类型,人民群众可以就近到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进行全国范围内的跨域立案。接到跨域立案申请后将一次性告知当事人所需诉讼材料,协助当事人完成跨域立案流程。
4.律师服务智能化。律师凭“一码通”免安检进入诉讼服务场所和审判法庭,推广应用律师服务平台,方便律师在线立案、在线缴费、在线查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律师服务窗口,邀请律师协会派驻律师免费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代理申诉等服务。
5.卷宗流转高效化。规范案件移送、流转程序,加强节点管控,逐步实现案件流转全流程公开。对我院向中级人民法院呈送的一审卷宗及上诉材料,协调中院当日接收,5日内完成审核并移交审判庭办理,最大限度减少卷宗流转时间,缩短上诉移送的诉讼周期。
6.速裁快审制度化。逐步完善速裁快审制度,对我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快慢分道,简案由速裁快审团队30日内审结,复杂案件由专业团队进行精细化审理,全面推进分调裁审机制的实质性运行。
7.执行立案简便化。简化执行立案手续,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无需提交判决书生效证明,由人民法院主动核查判决生效情况,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8.诉费办理主动化。依托人民法院诉讼费管理系统为当事人提供线上办理缴费、退费等业务,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用,经判决、裁定确定应当退回预交当事人的,取消非必要审批环节,通过诉讼费管理系统主动退费。依法落实诉讼费用减缓免制度,真正做到司法为民。
9.集约服务便捷化。设立集中送达中心,将送达事务交由专业团队办理,将执行立案和事项查询、保全、鉴定等辅助性工作全部集中到诉讼服务大厅,实行集约化管理,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诉讼服务,真正实现“一站通办”。
10.绿色通道优先办。加大对特殊群体的保护力度,开设涉军、涉农、涉弱势群体诉讼服务绿色通道,依法落实诉讼费用减缓免政策,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传递司法温度。
检察系统(9项)
1.严厉打击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犯罪行为,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前移检察端口,加大提前介入力度,深化检警协作,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
2.落实平等保护的司法理念,确保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法律保护平等,杜绝选择性、差异性司法。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3.积极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涉市场主体案件办理开辟“绿色通道”,快速流转、优先办理。同时在服务大厅开通“市场主体法律咨询”窗口,打造线上与线下结合的绿色检务通道,为企业寻求法律咨询、司法救济等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4.积极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企业人员(包括企业实际控制人、经营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等)及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积极适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最大限度的保障企业正常运转。
5.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在办理涉企案件中,既严格把握企业守法合规经营底线,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又秉承善意、谦抑的原则,精准适用司法政策,最大限度降低给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的负面影响,助力企业良性发展。
6.强化涉企刑事执法活动专项监督,准确把握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的界限,加大对刑事案件立案的检察监督力度,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切实防止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
7.依法对涉及市场主体的各类民事诉讼开展监督,健全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8.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将促进生态环境、营商环境的改善与促进依法行政、企业良性发展相融合。
9.推动规范亲清政商关系,加强与监察机关的配合制约,依法严惩税收征管、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等领域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依法惩处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遏制滥用公权力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公安系统(10项)
1.各业务窗口实行“节假日双休日不打烊”,为特殊人群提供预约上门服务。在“五一”等节假日和周末期间,业务办理窗口不休息,方便群众办理紧急业务。在工作日期间,实行延时、错峰服务,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实行预约上门办理业务服务。
2.投放身份证办理自助设备,便利居民身份证换领。公安局在县政务中心服务大厅投放了最新式的居民身份证自助办证设备,使用居民身份证自助设备,全天24小时为群众服务。该设备满足群众自助拍摄居民身份证照片、受理居民身份证和领取居民身份证功能,切实解决了群众办理和领取居民身份证时间不方便的问题。
3.深入推进实施居民身份证“三项制度”,在所有户籍派出所和户政办证大厅全面开通全国和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等业务,简化办理流程,方便非户籍地群众在现居住地附近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
4.全国范围内户籍类证明、工作调动户口迁移、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夫妻投靠户口迁移、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等5个事项“跨省通办”。
5.实施车驾管业务延伸服务“节假日不打烊”。实现互联网双休日办理26项车驾管业务。
6.预约服务。群众可通过微信“出入境E助手”和预约电话,预约办证时间,包括节假日。预约人:范雪阳,17692996320,林若楠,17692996295。延时服务。为群众提供延时下班办证,办理完最后一个手续再下班。加急服务。为符合急事急办条件的办证群众提供急事急办绿色通道,缩短办证时间,满足群众需求。优先服务。出入境管理部门接待大厅开设专用的“优先窗口”,为老年人提供优先受理的“绿色通道”,设置老年人办证专窗,“老年人优先”标识,在受理前台配置签字笔、老花镜、放大镜,方便群众取用。为涉外企业服务。出入境大队为涉外企业办理出入境证件简化手续,量身定制专业化、系统化、“一对一”的管理方案。
7.开辟绿色救援通道。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成立应急联动指挥部,与消防、卫生部门建立联勤联动指挥机制,确保一旦有火警、急救等情况发生时,指挥中心能够快速反应、及时出动,开辟绿色通道,保证沿途道路畅通,确保相关车辆、人员能够按照及时制定的救援路线迅速到达指定地点。
8.事故处理联合人保财险公司,开发网络“122”微拍快处平台。网络“122”微拍快处平台实现了“群众+民警+保险”三方视频通话,“面对面”指导群众撤现场,确定事故责任,开展远程定损,无接触理赔,确保处置快速,道路通。
9.全力推动保险查勘员使用“交管12123”APP处理轻微财产损失或轻微人伤交通事故。交警大队对各保险公司现场勘查人员进行“交管12123”事故快处版块业务授权,对于当事人只报保险公司,未报警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避免当事人重新报警,减少当事人事故处理时长。
10.推行“互联网+服务”,实现户籍、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互联网自主申报。群众可直接登录“邢台公安”微信公众号,通过户政服务平台的相关业务模块自助申报、预约办理、查询业务办理进度等各项业务。
司法行政系统(5项)
1.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积极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市场、进乡村活动,增进全民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意识。
2.对一般公证业务,从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急件开通绿色通道,当天出证。对特殊情况实行上门服务,争取当日一次性办结,办公预约电话(4093759)。贫困家庭的公证申请人申办公证事项,给予公证费减、免、缓的措施。
3.法律援助对象可以通过拨打咨询热线(4330148)、写信、网络咨询或上门咨询等方式提出法律请求。对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自收到法律援助申请之日起7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的3日内指派法律援助人员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
4.客观、独立地进行司法鉴定,保证鉴定意见不受当事人、代理人或其他第三方干扰。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鉴定委托即时作出受理决定,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意见书。对弱势群体给予减免鉴定费用,司法鉴定中心联系电话(4321911)。
5.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发挥好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职能。在企业破产重组、企业融资、引进项目等领域提供法律服务,加强对企业工程建设、经营放贷等行业领域市场主题的普法宣传,帮助其提升依法管理、依法经营、遇事找法、解决矛盾靠法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