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赞威工伤认定举证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2 发布机构:巨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0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其他 索引号:jlxrsj/1777345462108
巨鹿县润义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任赞威于2026年4月3日申报的本人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单位已于2026年04月07日依法受理,根据《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需要你单位举证下列证据材料。请你单位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机关提供。如不按时提供,本机关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依法作出认定结论,你单位将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提供证据项目):
一、2023年8月14日21时30分左右,任赞威是否在为巨鹿县润义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工作过程中,在洒水车加水过程中意外摔伤,事故发生后任赞威被送往医院救治,诊断为:1、腰2椎体压缩性骨折;2、腰椎间盘突出;3、腰椎椎管狭窄;4、低钙血症;5、低磷血症;二、有无不得认定工伤的情形和相关部门的认定结论。
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