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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5-11  发布机构:巨鹿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39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索引号:jlxnjglbgs/1779173512126

为加强渔业资源保护,养护水生生物,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做好2026年禁渔工作,依据《邢台市2026年禁渔期管理工作方案》及内陆禁渔期管理相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禁渔区域

巨鹿县全域所有自然水域,包括各河流的干、支流,及其所属的湖泊、湿地等,均属于禁渔区。

二、禁渔日期

2026年5月16日12时至2026年7月31日12时。   

三、禁渔作业类型

除以休闲为目的垂钓行为之外的所有作业类型。即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包括但不限于抄网(拦河网、撒网)捕捞、地龙捕捞、以盈利为目的一人多杆,一杆多钩垂钓等。

四、管理及要求

相关单位及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我县禁渔期有关规定,禁渔期间,我局联合公安部门及相关乡镇政府加大管理和执法力度,组织执法人员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同时配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水产市场、餐饮场所等重点区域的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在禁渔期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等扰乱禁渔秩序行为。加强与司法机关协作,发现涉嫌犯罪的行为或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举报电话:0319-4327913

巨鹿县农业农村局

20265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