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100MW/400MWh多元独立储能电站试点项目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0 发布机构: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16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索引号:jlxly/1779330218470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观寨镇观寨村及有关农户:
巨鹿县100MW/400MWh多元独立储能电站试点项目建设用地,于2026年5月11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6〕7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6125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6〕72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5月11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2.6125公顷
(二)范围:东至:观寨村地,西至:观寨村地,南至:观寨村地,北至:观寨村地
(三)用途:用于巨鹿县100MW/400MWh多元独立储能电站试点项目用地建设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8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julu.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巨鹿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