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谢江波工伤认定结论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23 发布机构:巨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8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其他 索引号:jlxrsj/1784792847523
邢台天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巨鹿县人社局依法于2026年4月7日受理谢江波工伤认定申请。经查,2025年8月27日10时左右,谢江波在公司承包的御璟台二标工程项目工作过程中,和工友一启封堵外墙时,从二楼摔下受伤。送任泽区人民医院治疗,诊断结论:1、四根以上肋骨骨折不伴第一肋骨骨折;2、多处损伤;3、脑外伤神经症性反应;4、创伤性胸腔积液。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一)项之规定,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于2026年5月22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冀伤险认决字[2026]05290057号),经直接、邮递无法送达后,现予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即为送达。你单位如不服认定结论,可于本工伤认定决定书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邢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邢台信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