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巨鹿县2026年耕地质量监测与保护提升项目技术服务机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28 发布机构:巨鹿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4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索引号:jlxnjglbgs/1785136643609
根据《巨鹿县2026年耕地质量监测与保护提升项目实施方案》要求,需遴选技术合作单位承担该项目工作。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完成巨鹿县2026年耕地质量监测与保护提升项目中土壤样品测试和报告分析等服务。
(一)完成土壤样品采集、制备。按照《土壤检测第1部分:土壤样品的采集、处理和贮存》(NY/T 1121.1-2006)规定的方法操作,按照“随机、等量、多点混合”的原则采样,避开“三线一堆”(田间路、田埂、水沟和肥堆),1个混合土样取样点数不得少于15个。6个点位现场测量耕层厚度,用环刀采集容重样品,检测耕层土壤容重(NY/T 1121.4)、酸碱度(NY/T 1121.2)、有机质(NY/T 1121.6)、全氮(NY/T 1121.24或LY/T 1228/3)、碱解氮(LY/T 1228)、有效磷(NY/T 1121.7或LY/T 1232)、速效钾(NY/T 889或LY/T 1234)、缓效钾(NY/T 889或LY/T 1234)等指标。另外,按照《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NY/T1119-2019)要求,在年度监测内容基础上,在每个“五年计划”的第1年度需增加监测土壤质地、阳离子交换量,全磷、全钾,中微量及有益元素含量(交换性钙、交换性镁、有效硫、有效硅、有效铁、有效锰、有效铜、有效锌、有效硼、有效钼),重金属全量(铬、镉、铅、汞、砷、铜、锌、镍)等,检测标准参照NY/T1119-2019或三普规程等要求执行。土样处理要选用正确工具,避免污染,禁止使用粉碎机处理土壤样品。
(二)田间调查。对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作物裁培、水肥管理、作物产量、施肥效果和耕地质量等内容进行长期监测,分析掌握耕地质量现状、问题与变化趋势。
(三)编制监测报告。
(四)负责对试验地块的农户赔偿。
二、报名资格条件及资金限额
(一)独立法人,承担过河北省县域耕地质量监测与保护提升相关工作。
(二)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及认定的(CMA)证书,且能力范围覆盖本项目检测内容及项目。
(三)检测人员开展此类似项目检测工作年限不得低于两年,提供检测人员检测证书、检测单位相应业绩复印件。
(四)自愿从事该项试检验工作,并提出书面申请,承诺按国家或农业行业规范要求开展检验。
(五)本项工作服务费最高2.4万元。
三、递交比选文件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28日起至8月3日17:00时止
(二)递交方式:比选材料报送至巨鹿县农业农村局721室
备注:逾期报名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四、比选方式
(一)若只有一家承担单位报名且符合条件,则确定为本次承担单位。
(二)根据各承担单位提供的比选文件,对报名单位的业绩、信誉、报价等进行全面比选后初步确定中选机构,并通过局党组会讨论最终确定承担单位。
(三)对于未中选的技术服务机构,不再另行解释。
五、比选文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比选申请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公司情况简介。
(五)营业执照。
(六)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及认定的(CMA)证书。
(七)从业人员情况。
(八)比选报价函。
(九)业绩。
(十)其他材料(如:“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相关证明)。
联系人:司儒飞 电话:0319-4326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