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6年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28 发布机构:巨鹿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0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县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zfb/1791510106991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字〔2026〕25号),对我县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以下2件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1.巨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巨鹿县土地储备实施办法的通知
2.巨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巨鹿县市政管网排水管理办法的通知(巨政办字〔2021〕12号)
凡宣布失效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