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2021年度供应计划
发布时间:2021-03-23 发布机构: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61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索引号:jlxly/1649236117556
巨鹿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巨鹿县城市总体规划》、《巨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围绕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准确把握土地市场规律,正确处理总量与效益关系,坚定不移地推进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科学合理确定供应规模、结构、布局、时序,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可靠保障。按照城乡统筹、节约集约、供需平衡、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化供应结构,适当增加居住用地供应总量,优先确定保障性住房用地,盘活存量土地。
二、计划指标及配置
(一)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64.2626公顷。
(二)在2021年度供应总量中,工矿仓储用地67.344公顷;住宅用地25.29公顷;商服用地1.3986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70.23公顷。
三、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巨鹿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强化住宅用地工业分类调控,保障城市住宅用地供应。
(三)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招商引资、国家、省、市、县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新民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不确定具体指标。乡镇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按照实际需要机动安排。
(四)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不含原地内改扩建),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
(五)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一是节约用地,千方百计不占或少占耕地;二是集约用地,每宗建设用地必须提高投入产出的强度,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三是通过整合置换和储备,合理安排土地投放的数量和节奏,改善建设用地结构、布局,挖掘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四是严格把好土地供应审批关和出让合同签订关,从源头上保障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四、保障措施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发改、财政、住建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2021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