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巨鹿县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0 发布机构:巨鹿县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87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jlxxzfwzx/1706768144619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巨鹿县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巨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9日
巨鹿县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工作
实 施 方 案
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6号)文件要求,进驻事项清单所列涉企事项和民生领域审批事项集中进入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公布的《县级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事项指导目录》梳理出全县共有532项应进事项,涉及30个县直单位,其中8个单位的154项应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事项现已完成进驻,均能够正常办理,尚有22个县直单位共378项政务服务事项未完成进驻。为加快解决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率低,“进一扇门、办所有事”未真正落实等问题,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实行集中受理、统一办理,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6月20日前,全面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推进工作。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6月9日前)。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制定印发工作实施方案,对照省公布的“县级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事项指导目录”,编制巨鹿县“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事项清单”;召开巨鹿县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工作动员会。
(二)集中推进阶段(6月20日前)。按照省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要求,有序推进。
1.已进驻政务大厅的单位在原有进驻事项的基础上,只增加进驻事项,调整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增设窗口,不增加工位。
2.年办件量多或者有高频事项的新进驻单位,要选派1名工作人员进驻大厅办理业务(设AB岗),进驻事项涉及多个股室的,由派驻单位统一进行业务培训,向进驻人员授权,采取“一窗综合受理、分领域综合受理”等方式办理业务。
3.年办件量少的新进驻单位,采取“综合窗口材料代收”方式办理业务,确保涉企便民事项能办理、办的快、办的好。
(三)总结巩固阶段(6月23日前)。进驻工作完成后,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要对推进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送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同时出台进驻单位管理办法,对进驻单位窗口人员、工作纪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事项进驻到位、窗口授权到位,人员管理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直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大厅集中办理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快速落实到位。
(二)狠抓工作落实。6月9日、16日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按要求向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对没有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的单位报省委、省政府,在全省通报批评。事项进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快速落实到位,务必于6月20日前完成。
(三)人员物资保障。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协调新进单位的办公场所,县直各相关单位各选派1名业务骨干集中到政务大厅办理本单位业务,县行政审批局负责为每个单位提供1个工位并安装政务服务网、电话、桌椅,其他办公所需的软硬件设备、专网等由进驻单位负责配置。
附件:1.县级未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事项目录
2.县级已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事项目录
3.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事项分管领导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