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11 发布机构:巨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0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其他 索引号:jlxrsj/1789113014965
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政策具体操作办法的通知》(冀人社字〔2026〕65号)文件要求,对通过系统初步筛选拟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17日。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将对其它条件进行审查,最终合格后按规定拨付返还资金。如以下企业存在严重失信、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被列入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等各种问题,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联系单位:巨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319-4323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