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9、41)整改验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09 发布机构:巨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1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jlxcqglbgs/1772074390128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建筑垃圾违规处置多发频发”等问题,涉及我县序号39、41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市级部门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做好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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