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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9、41)整改验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09  发布机构:巨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1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jlxcqglbgs/1772074390128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建筑垃圾违规处置多发频发”等问题,涉及我县序号3941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市级部门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做好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29日至2026年32日。

 

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形式反馈。

联系电话:0319-4315200巨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0319-2585221(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电子邮箱:_jlxcgj@163.com

39号具体整改情况表.docx

41号具体整改情况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