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都巨鹿县50MW风电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5 发布机构: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3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索引号:jlxly/1780974604304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官亭镇张长路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世都巨鹿县50MW风电项目1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张长路村地、西至张长路村地、南至张长路村地、北至张长路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邢台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巨鹿县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世都巨鹿县5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邢批投资〔2025〕64号)、关于巨鹿县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世都巨鹿县50MW风电项目变更的函(邢批投资函〔2026〕9号),用于世都巨鹿县50MW风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576公顷,其中农用地0.0576公顷(其中耕地0.0576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87.00万元/公顷(5.80万元/亩),计5.0112万元,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
(二)涉及青苗小麦共0.8640亩,待农户种植作物收获后再进行施工建设,故不予补偿。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其他地上附着物。
(三)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户籍和土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巨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巨鹿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巨政办字〔2020〕9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1.00224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张长路村村民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现状调查结果和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被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巨鹿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7月5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julu.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立华 联系电话:13930913672(官亭镇人民政府)
地址:巨鹿县230国道与定魏线交叉口东300米
附件:1. 征地范围图
2. 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5日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官亭镇张长路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世都巨鹿县50MW风电项目2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张长路村地、西至张长路村地、南至张长路村地、北至张长路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邢台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巨鹿县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世都巨鹿县5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邢批投资〔2025〕64号)、关于巨鹿县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世都巨鹿县50MW风电项目变更的函(邢批投资函〔2026〕9号),用于世都巨鹿县50MW风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576公顷,其中农用地0.0576公顷(不涉及耕地)。《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87.00万元/公顷(5.80万元/亩),计5.0112万元,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
(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
(三)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户籍和土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巨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巨鹿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巨政办字〔2020〕9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1.00224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张长路村村民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现状调查结果和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被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巨鹿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7月5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julu.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立华 联系电话:13930913672(官亭镇人民政府)
地址:巨鹿县230国道与定魏线交叉口东300米
附件:1. 征地范围图
2. 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5日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官亭镇赵家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世都巨鹿县50MW风电项目3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赵家庄村地、西至赵家庄村地、南至赵家庄村地、北至赵家庄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邢台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巨鹿县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世都巨鹿县5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邢批投资〔2025〕64号)、关于巨鹿县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世都巨鹿县50MW风电项目变更的函(邢批投资函〔2026〕9号),用于世都巨鹿县50MW风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576公顷,其中农用地0.0576公顷(其中耕地0.0054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87.00万元/公顷(5.80万元/亩),计5.0112万元,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
(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
(三)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户籍和土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巨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巨鹿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巨政办字〔2020〕9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1.00224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赵家庄村村民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现状调查结果和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被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巨鹿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7月5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julu.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立华 联系电话:13930913672(官亭镇人民政府)
地址:巨鹿县230国道与定魏线交叉口东300米
附件:1. 征地范围图
2. 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5日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官亭镇台头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世都巨鹿县50MW风电项目4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台头村地、西至台头村地、南至台头村地、北至台头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邢台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巨鹿县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世都巨鹿县5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邢批投资〔2025〕64号)、关于巨鹿县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世都巨鹿县50MW风电项目变更的函(邢批投资函〔2026〕9号),用于世都巨鹿县50MW风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576公顷,其中农用地0.0576公顷(其中耕地0.0576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87.00万元/公顷(5.80万元/亩),计5.0112万元,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
(二)涉及青苗小麦共0.8640亩,待农户种植作物收获后再进行施工建设,故不予补偿。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其他地上附着物。
(三)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户籍和土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巨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巨鹿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巨政办字〔2020〕9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1.00224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台头村村民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现状调查结果和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被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巨鹿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7月5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julu.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立华 联系电话:13930913672(官亭镇人民政府)
地址:巨鹿县230国道与定魏线交叉口东300米
附件:1. 征地范围图
2. 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5日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官亭镇台头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世都巨鹿县50MW风电项目5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台头村地、西至台头村地、南至台头村地、北至台头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邢台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巨鹿县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世都巨鹿县5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邢批投资〔2025〕64号)、关于巨鹿县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世都巨鹿县50MW风电项目变更的函(邢批投资函〔2026〕9号),用于世都巨鹿县50MW风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576公顷,其中农用地0.0576公顷(其中耕地0.0576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87.00万元/公顷(5.80万元/亩),计5.0112万元,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
(二)涉及青苗小麦共0.8640亩,待农户种植作物收获后再进行施工建设,故不予补偿。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其他地上附着物。
(三)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户籍和土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巨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巨鹿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巨政办字〔2020〕9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1.00224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台头村村民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现状调查结果和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被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巨鹿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7月5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julu.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立华 联系电话:13930913672(官亭镇人民政府)
地址:巨鹿县230国道与定魏线交叉口东300米
附件:1. 征地范围图
2. 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5日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官亭镇周于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世都巨鹿县50MW风电项目6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周于庄村地、西至周于庄村地、南至周于庄村地、北至周于庄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邢台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巨鹿县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世都巨鹿县5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邢批投资〔2025〕64号)、关于巨鹿县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世都巨鹿县50MW风电项目变更的函(邢批投资函〔2026〕9号),用于世都巨鹿县50MW风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576公顷,其中农用地0.0576公顷(其中耕地0.0576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87.00万元/公顷(5.80万元/亩),计5.0112万元,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
(二)涉及青苗小麦共0.8640亩,待农户种植作物收获后再进行施工建设,故不予补偿。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其他地上附着物。
(三)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户籍和土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巨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巨鹿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巨政办字〔2020〕9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1.00224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周于庄村村民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现状调查结果和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被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巨鹿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7月5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julu.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立华 联系电话:13930913672(官亭镇人民政府)
地址:巨鹿县230国道与定魏线交叉口东300米
附件:1. 征地范围图
2. 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5日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官亭镇商店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世都巨鹿县50MW风电项目7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商店村地、西至商店村地、南至商店村地、北至商店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邢台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巨鹿县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世都巨鹿县5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邢批投资〔2025〕64号)、关于巨鹿县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世都巨鹿县50MW风电项目变更的函(邢批投资函〔2026〕9号),用于世都巨鹿县50MW风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576公顷,其中农用地0.0576公顷(不涉及耕地)。《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87.00万元/公顷(5.80万元/亩),计5.0112万元,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
(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
(三)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户籍和土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巨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巨鹿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巨政办字〔2020〕9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1.00224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商店村村民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现状调查结果和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被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巨鹿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7月5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julu.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立华 联系电话:13930913672(官亭镇人民政府)
地址:巨鹿县230国道与定魏线交叉口东300米
附件:1. 征地范围图
2. 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5日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官亭镇后董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世都巨鹿县50MW风电项目8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后董营村地、西至后董营村地、南至后董营村地、北至后董营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邢台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巨鹿县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世都巨鹿县5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邢批投资〔2025〕64号)、关于巨鹿县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世都巨鹿县50MW风电项目变更的函(邢批投资函〔2026〕9号),用于世都巨鹿县50MW风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576公顷,其中农用地0.0576公顷(不涉及耕地)。《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87.00万元/公顷(5.80万元/亩),计5.0112万元,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
(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
(三)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户籍和土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巨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巨鹿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巨政办字〔2020〕9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1.00224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后董营村村民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现状调查结果和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被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巨鹿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7月5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julu.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立华 联系电话:13930913672(官亭镇人民政府)
地址:巨鹿县230国道与定魏线交叉口东300米
附件:1. 征地范围图
2. 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5日